鞍山屠宰场有狗狗吗?
我昨天刚去了,在立山那有个小屠宰场,里面没有狗,都是猪和羊 。(可能我去的晚 ) 在铁西九道街往东走200米左右,有一片平房,那里就是。 那个老板说现在肉都不涨价,还老卖不出去。因为养宠物的人少了。 然后我又问他有没有给狗肉(我们当地叫二哥头)杀剔骨的工人,他说他有一个朋友就有,是开饭店的,饭店不干了,机器设备都卖了,工人也跑了,电话都没留一个。 我问他能不能找到那个人,他说能找到,但不知道在哪住。
然后我看那地方也不像能宰狗的地方,就走了,到附近一个菜市场买了一点猪肉,还挺新鲜的。
鞍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、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》、《犬类管理办法》(1986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7月12日农牧渔业部、公安部、卫生部、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发布)规定实施对饲养、经营的犬类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。犬类宰杀、销售属于违法行为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三条规定:本法所称动物,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、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。所称动物产品,是指动物的肉、生皮、原毛、绒、脏器、脂、血液、精液、卵、胚胎、骨、蹄、头、角、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、蛋等。
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》第二条规定:本办法所称动物检疫,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动物检疫员依法对动物、动物产品实施的检疫检验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。本办法所称动物、动物产品主要包括: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第十一条规定的畜禽及人工饲养、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,畜、禽等动物的卵、精液、胚胎等遗传材料;(二)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的原料皮、毛、骨、角、内脏、脂肪、革、脏器、筋等;(三)经冷冻、冷藏、腌渍等专业技术处理的动物胴体、蹄、骨、脏器、血液、肉类等。